2009年4月6日 星期一

向死人追債?拋棄繼承劃下句點

自由時報2009/3/23〔記者范姜群閔/台北報導〕國內目前雖然沒有專門向往生者親屬討債的催收公司,但在銀行的催收部門內,對往生債務人的後續債務追討,還是有一套「標準流程」。

催收人員 儘量不告知

銀行催收部門主管表示,一般來說,催收部門如遇到債務人已往生的情況,除了請家屬提出死亡證明以外,也會主動詢問家屬是否願意「代償」債務,因為一旦家屬向法院聲請拋棄繼承後,銀行是不得向往生者家屬進行追討動作。因此,銀行會要求催收人員不可主動提及所謂的「拋棄繼承」,如家屬未在三個月內主動提出聲請,在繼承人自然繼承遺產後,銀行就具有合法向繼承人追討債務的權利。

往生三個月內須提出

依照民法第一一三八條,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繼承的順序分別是直系血親卑親屬(子女、孫子、孫女、曾孫、曾孫女)、父母(不含繼父母)、兄弟姊妹(含同父異母、同母異父兄弟姊妹)及祖父母(含外祖父母)。

銀行催收部門主管指出,由於現行法令規定,「拋棄繼承」必須由繼承人主動提出聲請,如未提出聲請,則繼承人將自然繼承往生債務人的財產及債務。

但積欠龐大債務的債務人普遍缺乏法律知識,其家人也大多不知可以採取「拋棄繼承」的方式,因此,銀行為確保自身權益,在實務上會避免主動提及「拋棄繼承」相關事項。

金融商品所得 稅率10%、分離課稅

【聯合報╱記者李祖舜、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4.01 05:31 pm







立法院會昨天通過「所得稅法修正案」,明年起,個人投資短期票券、證券化商品等的利息、暨結構型商品交易所得,均按百分之十稅率分離課稅。

立委賴士葆說,這項修法對稅收影響不大,初估政府短收稅收不到十億元,對投資人則是有利有弊,例如REITs等證券化商品,原本課稅利率為百分之六,未來將調升為百分之十;而個人投資債(票)券的利息,現行規定應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稅負未來也降為百分之十稅率。

修正案也明定,營利事業的金融商品交易所得,併入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稅,繳交稅率百分之廿五的營所稅。

這項新法,受惠最大的是投資短期票券的有錢人;對一般個人而言,最大的好處是適用單一稅率,繳稅方式簡單易懂、稅負成本容易掌握。

以往新式的金融商品出來,都是根據原本的所得性質來課稅,光要解釋或是區分清楚,就是個難題。國稅局官員說,明年起領到這類利息或商品到期後的收益,統統改以百分之十分離課稅,不需再併入個人綜合所得申報。

除了簡化課稅外,包括結構型商品、投資債(票)券附買回交易,原本因為併入綜合所得繳稅,修法後,對原本適用稅率在百分之十三至百分四十的納稅人而言,稅負不減反增。

【2009/04/01 聯合報】@ http://udn.com

馬政府再送減稅大禮! 營所稅+綜所稅 合計減稅1056億

(2009/04/02 19:17)


立法院財委會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別調降綜合所得稅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等。(圖/記者曹逸雯攝)
記者曹逸雯/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今(2)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分別調降綜合所得稅以及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等,減稅金額合計高達1056億元。

行政院繼提高標準扣除額等四大扣除額後,再提降稅版本,將現行綜所稅五級課稅級距中的6%、13%、21%三個較低級距的稅率分別調降1個百分點至5%、12%、20%,在送至立法院審查時,朝野立委則是紛紛提案加碼。

財委會最後在財政部與朝野立委討價還價下,將最低課稅級距的上限金額由41萬元提高到50萬元,至於三個較低級距的稅率則維持行政院版本,分別調降1個百分點至5%、12%、20%,根據財政部估算,今天初審通過的減稅案在綜所稅部分,減稅金額合計達248億元。

除了綜所稅再減稅外,今天也初審通過將營所稅稅率從目前的25%調降到20%,預估有70萬家企業受惠,1年的減稅金額高達808億元。

財政部的這一波減稅,主要是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中的租稅減免措施將在今年年底取消,除了今天減了1056億元的稅之外,上次提高四大扣除額時減了216億元的稅,加上促產條例雖然落日,但仍保留給予研發、人才培訓、物流與營運總部等4項投資抵減300億元稅收損失,合計減稅金額為1572億元,不過,估算促產落日後收回的稅收金額則為1483億元。

減稅案立院初審通過 明年適用

2009/04/03 青年日報

記者熊念慈/台北報導
 為貫徹「輕稅簡政」的改革理念,建立健全透明的稅制與稅改,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初審通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除依行政院版本將所得稅課稅級距,由現行的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及百分之二十一,各調降一個百分點;委員會另初審通過將營業所得稅率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至百分之二十,起徵額並由新台幣五萬元提高至十二萬元。財政部表示,適度調降綜所稅稅率後,每戶將可少繳四千元至四萬元不等,可減輕中低所得及薪資所得租稅負擔,將使三百八十萬戶綜所稅納稅義務人受益,預計明年五月報稅適用。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昨日審查「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針對綜所稅稅率及營業所得稅率調降進行討論,財政部長李述德親自列席說明財政部立場,並備質詢。由於財政部修正所得稅法是配合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的規定將於今年底落日,同時基於全民福祉所進行的全面性、結構性所得稅制改革,委員會最後初審通過相關條文修正,為我國稅制改革奠定新里程。
 根據該法修正內容,未來個人綜所稅稅率將由現行「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三、百分之二十一」等三個級距,調降為「百分之五、百分之十二、百分之二十」,並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至九十八年底落日,自九十九年度起施行,俾使稅制改革順利銜接。至於課稅級距金額分別為四十一萬元以下、四十一萬一元至一百零九萬元、一百零九萬一元至二百一十八萬元、二百一十八萬一元至四百零九萬元,以及四百零九萬元以上。
 此外,營業所得稅率也由百分之二十五調降至百分之二十,起徵額並由新台幣五萬元提高至十二萬元,傳統產業和中小企業將是受益者。
 財政部指出,未來所得稅法修正草案經立法通過後,除可順利銜接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租稅減免落日的所得稅制改革外,簡化暫繳申報制度部分,每年約三十二萬家(占每年暫繳申報總家數九成三)營利事業可適用免辦理暫繳申報的規定。在簡化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所得稅申報及其盈餘歸課稽徵程序部分,可使約二十六萬家獨資、合夥組織的營利事業(占全國營利事業申報總件數比率三成五)免先繳納營利事業所得稅,直接將營利所得歸課資本主或合夥人的綜合所得稅。
 財政部強調,此次所得稅制改革將有助於貫徹「輕稅簡政」的改革理念,期能在兼顧財政負擔能力、產業競爭力及租稅公平的前提下,建構「增效率、廣稅基、簡稅政」的租稅環境,使我國稅制與國際接軌,並建立健全透明的稅制與稅政,促進產業發展,增進全民福祉,為我國經濟永續發展及國際競爭力提昇注入新動能,進而以改革績效作為厚植經濟的強力後盾,達到「以財政支援建設、以建設培養財政」的良性循環目標。
(相關新聞刊四版)

宗教團體法初審 宗教團體從事公益可免稅

中廣新聞網

時間: 2009/04/06
撰稿‧編輯:呂欣憓 新聞引據:採訪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6日初審通過「宗教團體法」草案,宗教團體所屬的教堂、道場和寺廟,只要能提出證明,就能在符合水土保持相關法令的前提下合法承購。此外,草案也明訂,宗教從事公益活動可享有免稅的優惠;宗教團體設置滿10年以上的納骨、火化設施,也可視為宗教建築物的一部份,取得繼續使用的合法依據。

  憲法明訂人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但是何謂宗教團體,一直沒有定論;如果立法規範,又會招來干預宗教信仰自由的質疑。但是近年來,台灣宗教蓬勃發展,會有土地購置、轉讓以及稅賦等問題,行政院和國民黨立委黃昭順等人因此分別提出「宗教團體法」草案,並在今天(6日)的內政委員會初審通過,明訂宗教團體包括寺院、公廟、教會、宗教社會團體與宗教基金會。

  黃昭順表示,包括在山區的教堂、道場、寺廟,只要能提出證明,就能在符合水土保持相關法令的前提下合法承購。黃昭順說:『(原音)包括在山區的天主教、基督教,甚至佛教、道教。事實上多年來,從日據時代到現在,他們就在山區,只要取得一定程度的證據,他們可以把那些土地做承購的手續,讓它合法化。』

  草案也明訂,宗教確實從事公益活動的部份可以享有免稅的優惠,黃昭順說:『(原音)從事公益活動的部份,我們很明確規範,他們這部份是免稅的。』

  根據草案的規定,宗教法人除了銷售貨物、勞務等收入外,可以依所得稅法規定,不需辦理年度結算申報;接受捐贈的所得和孳息,可依稅法規定,免納所得稅。個人或營利事業的捐贈,也可作為列舉扣除額。由於宗教團體較難事先編訂預算,因此草案也規定,宗教團體可在年度結束後6個月內,將決算或收支報告報主管機關備查。

  此外,草案也規定,宗教團體設置滿10年以上的納骨、火化設施,可以視為宗教建築物的一部份,讓這些設施取得繼續使用的合法依據。

財長:新財劃法 中央釋出963億

2009-04-07 工商時報 【王信人/台北報導】
 台中縣市將在99年合併,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財政收支劃分法97年6月4日完成的協商版本,近日將送行政院審定後,本會期送請立法院審議,若修法完成,以97年為例,中央可釋出963億元,在明年編列民國100年的預算時即可適用。

 李述德表示,中央把錢權下放給地方,地方增加近千億元,但以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為例,業務也增加26項,例如,公立高中和公立醫院的支出,改由直轄市負責。

 但也因此,從100年開始,中央政府的稅課收入將減少近1000億元,會不會影響中央的收支差短?李述德回應表示,中央的稅課收入雖然減少,「但中央政府的歲出規模依舊會正常逐年成長,而且舉債也不會因此增加,一切都要依法」。

 在新版財劃法中,中央新釋出「所得稅10%」統籌分配稅款給地方,以97年全國所得稅8,350億元為例,10%為835億元。

 李述德表示,總而言之,各地方政府的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會增加近1,500億元,但中央補助款減少500億元,一增一減之後,地方政府將比現制淨增加963億元。

 現行財劃法分配,直轄市分配43%,其餘縣市分配39%,鄉鎮分12%,特別統籌分配稅款6%。李述德表示,新財劃法改為,統籌分配稅款的90%給所有的地方政府,各縣市以公式入法來分配,符合公平、效率原則,剩下的10%由中央運用,可以彈性補給地方,及做為特別統籌分配稅款所用。地方自有財源比例,由目前的5成多提升為7成多。

業者:殺兒案罕見 勿因噎廢食

2009-04-07 中國時報 【陳怡慈/台北報導】
 律師陳長文投書本報,認為兒童保單的喪葬費給付兩百萬太高,恐衍生父母殺小孩的道德風險;壽險業認為陳不應以偏概全,甚至,保險局應拿掉不祥的「喪葬費」字眼才對;保險局則表示會持續關注,但目前無修法計畫。

 壽險公會秘書長洪燦楠表示,陳長文所講的《保險法》第一○七條,在民國八十六年五月到九十年七月期間,兒童的壽險死亡給付金額甚至是無上限,那四年期間,也從來就沒聽過父母殺小孩案件因此增加。

 洪燦楠說,現行兒童保單的給付項目,因為以「喪葬費」之名行「保險金給付」之實,已經對招攬業務造成很大不便了,豈可再下修保額。

 他舉例,當業務員跟爸媽說,你家小孩生得好漂亮,替他買張壽險保單吧,請問要買多少「喪葬費」?用這名字,已經夠觸霉頭、夠不利業務推廣了,因此公會多次建議保險局拿掉喪葬費字眼,改以中性的「保險給付」取代。

 保險局官員則說,金管會不可能為了方便壽險公司推廣業務,去提這樣的修正案。

 至於兩百萬保額是否過高?官員說,金管會並無預設立場,如果大家覺得太高,可以再討論,但目前並無修改《保險法》一○七條的計畫。

 南山人壽主管則說,所謂「兒童保單」,意指以未滿十四歲者當被保險人,商品種類以壽險、傷害險兩類為主。一般人買壽險,死亡給付最高可到六千萬元,但兒童保單的壽險加傷害險給付,現行規定卻是最高不能超過兩百萬。

 南山人壽主管說,「兒童保單」因投保年齡低,保費比成年人的便宜四成,不少父母從孩子還小時,就開始替他們投保終身壽險,或是具備生死合險特性的儲蓄險或養老險,欲透過年輕時買保費較低、可買到更高保額的方式,替小孩累積學費或創業基金。

 南山人壽主管說,兒童保單保額兩百萬,已經大幅限縮前述功能,實在不宜因噎廢食。

 該名主管說,證諸我國保險發展史,父母殺兒童,迄今案件屈指可數,卅年來處於個位數,動機也以父母有精神疾病而非詐領保險金為主。

雙卡利率上限12.5%拍板

2009-04-07 工商時報 【薛孟杰、崔慈悌/台北報導】
 金管會與國民黨立院黨團昨日達成共識,確定修改民法205條,一般約定利率上限由「央行短期融通利率(現為3.5%)加計12%」,另增訂條文,明訂雙卡利率上限為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計9%」(合計為12.5%)。該案最快今(7)日就會在立院完成二、三讀。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陳冲、副主委李紀珠及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與立委謝國樑、吳清池、邱毅、羅淑蕾、呂學樟、陳根德等司法委員會委員就民法修正案協商。

 陳冲向立委表示,金管會已請10家會計師調查銀行發卡成本,預計15日會有結果,希望立委勿循民法修法,屆時再修銀行法,避免衝擊過大。

 但陳根德反駁陳冲,雙卡利率調降的影響,並不如金管會宣稱的嚴重。其他立委則勸陳冲,就算循銀行法修法,怎麼修銀行都很難滿意,金管會仍要面對民意降息要求,萬一民進黨團提利率低於10%版本,屆時衝擊將更嚴重。

 陳冲眼見難說服立委,神情嚴肅地以電話向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報告,最後達成共識。民法205條約定利率上限改為「央行短期融通利率(現為3.5%)加計12%」,另在205條條文中增訂第二項,規範銀行辦理自然人無擔保借款、現金卡利率或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利率上限為短期融通利率加計9%。

 陳冲隨後在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政院與立院對雙卡利率的立場一致,除重視持卡人權益,也希望將雙卡業務重新定位。

 陳冲說,金管會已著手修正信用卡管理辦法,希望淡化信用卡做為融資工具的色彩,回歸支付工具的功能,但礙於行政作業程序要時間,顧及「立法經濟」,決定採納國民黨立委建議,在民法條文中,分別規定一般約定利率上限及雙卡利率上限,既符合民法為基本民事關係大法,不宜輕言更動,亦同時符合政院重新定位雙卡功能的目標。

 陳冲表示,雙卡利率新上限公布以後,他相信銀行會設法降低管理成本,不該送的贈品就不要送,不該做的行銷就要避免做。

 但對於國民黨與金管會的共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表示,金管會沒有與民進黨團協商,就召開記者會宣布結論,完全不尊重在野黨「那就走著瞧」,該案依程序要有1個月協商期,否則就要依委員會初審版本二、三讀。該案在今天能否二、三讀,已產生變數。

雙卡利率上限12.5%拍板

2009-04-07 工商時報 【薛孟杰、崔慈悌/台北報導】
 金管會與國民黨立院黨團昨日達成共識,確定修改民法205條,一般約定利率上限由「央行短期融通利率(現為3.5%)加計12%」,另增訂條文,明訂雙卡利率上限為央行短期融通利率加計9%」(合計為12.5%)。該案最快今(7)日就會在立院完成二、三讀。

 國民黨立院黨團昨日邀請金管會主委陳冲、副主委李紀珠及法務部次長吳陳鐶,與立委謝國樑、吳清池、邱毅、羅淑蕾、呂學樟、陳根德等司法委員會委員就民法修正案協商。

 陳冲向立委表示,金管會已請10家會計師調查銀行發卡成本,預計15日會有結果,希望立委勿循民法修法,屆時再修銀行法,避免衝擊過大。

 但陳根德反駁陳冲,雙卡利率調降的影響,並不如金管會宣稱的嚴重。其他立委則勸陳冲,就算循銀行法修法,怎麼修銀行都很難滿意,金管會仍要面對民意降息要求,萬一民進黨團提利率低於10%版本,屆時衝擊將更嚴重。

 陳冲眼見難說服立委,神情嚴肅地以電話向政院副院長邱正雄報告,最後達成共識。民法205條約定利率上限改為「央行短期融通利率(現為3.5%)加計12%」,另在205條條文中增訂第二項,規範銀行辦理自然人無擔保借款、現金卡利率或信用卡循環信用利率,利率上限為短期融通利率加計9%。

 陳冲隨後在國民黨團舉行記者會表示,政院與立院對雙卡利率的立場一致,除重視持卡人權益,也希望將雙卡業務重新定位。

 陳冲說,金管會已著手修正信用卡管理辦法,希望淡化信用卡做為融資工具的色彩,回歸支付工具的功能,但礙於行政作業程序要時間,顧及「立法經濟」,決定採納國民黨立委建議,在民法條文中,分別規定一般約定利率上限及雙卡利率上限,既符合民法為基本民事關係大法,不宜輕言更動,亦同時符合政院重新定位雙卡功能的目標。

 陳冲表示,雙卡利率新上限公布以後,他相信銀行會設法降低管理成本,不該送的贈品就不要送,不該做的行銷就要避免做。

 但對於國民黨與金管會的共識,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昨天表示,金管會沒有與民進黨團協商,就召開記者會宣布結論,完全不尊重在野黨「那就走著瞧」,該案依程序要有1個月協商期,否則就要依委員會初審版本二、三讀。該案在今天能否二、三讀,已產生變數。

日搶救經濟 預算加碼達10兆

2009-04-07 中國時報 【黃菁菁/東京六日電】
 日本政府救經濟不斷向上加碼,擬提出總額逾十兆日圓(約台幣三千二百六十五億七千多萬元)的○九年修正預算案,約占日本國內生產總額(GDP)的二%,將是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一次預算案,也是日本因應景氣急遽衰退的又一大手筆的追加經濟對策。

 日本經濟成長率的衰退幅度比其他先進國家大,首相麻生太郎為帶領日本走出戰後最糟的不景氣困境,已於三月底指示財務省在四月中以前擬出追加經濟對策,且優先針對防止景氣見底、確保勞工雇用以及加強未來成長力等三大課題來編列預算。

 首相下猛藥 史上最大手筆

 財務大臣與謝野馨六日在記者會上表示,在麻生首相的指示之下,○九年的修正預算案規模將超過GDP的二%,總額逾十兆日圓,目前打算於五月黃金周連休假期之前向國會提出。

 若得以實現,將超過一九九八年小淵內閣第三次修正預算案的七兆六千億日圓規模,創下史上最高預算紀錄。

 今年重頭戲 五大措施救市

 修正預算案的主要內容將包括五大項:一,針對非正式雇用勞工建立新的保障制度;二,官方的政策金融機關傾全力提供市場資金,以防企業因籌措資金的問題倒閉;三,擴大太陽能發電等環保政策預算;四,消除國民對看護、醫療體制的不安;五,協助地方政府增進地方上的經濟活力。

 日本政府從新年度一開始就編列修正預算乃罕見的特例,執政黨內還準備考慮編列○九年度的第二次修正預算案。

 麻生展魄力 聲望鹹魚翻生

 麻生內閣接二連三編列修正預算,振興經濟的手筆不斷擴大,主要是想展現因應當今經濟情勢,積極採取景氣對策的姿態。

 民主黨黨魁小澤一郎捲入政治獻金疑案後,民主黨的聲勢遭受重創,政黨支持率也大不如前,反倒是原本支持率低迷的麻生有了鹹魚翻生的跡象。麻生內閣再三編列修正預算,展現救景氣的決心,可望使未來在選擇眾議院解散時機時有更寬廣的空間。

政府新架構》部會瘦身37→29 僑委會保留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 2009.04.07 04:01 am


行政院本周四院會將提出「行政院組織法」修正案,現有卅七部會原欲瘦身為廿八個部會,由於各地僑領仍強烈反對外交部合併僑委會,為避免整體改革進度受到推遲,府院已傾向維持僑委會不變。

依研考會向行政院長劉兆玄所報告的最後版本,現有的卅七部會,未來將整併為十三部、九委員會、三獨立機關與其他四單位,瘦身後的政院組織規模為廿九部會,預估裁併掉廿三位政務官,新的政府改造架構將在民國一百年上路。

研考會除了提報行政院組織法,也一併提報「行政院業務組織及功能暫行條例」,及修正九十三年完成立法的「中央機關組織基準法」。前者將配合組織再造,讓公務員因組織調整,於明年六月申請離退,可加發七個月慰助金。後者則將修正九十三年的組織改造版本「十三部四會五獨立機關」。

行政院表示,行政院組織改造至最後階段,出現最大反對聲浪的是僑委會是否併入外交部成為外交暨及僑務部,雖然研考會決定設置特任職的副部長,專職僑務,但僑胞與部分委員仍有異議,研考會主委江宜樺不但與僑委會委員長吳英毅溝通;還花了一周的時間走訪美國僑界,僑界仍不支持併入外交部,最後決定維持僑委會。

這次組改被整併的部會,包括併入教育部的體委會、併入陸委會的蒙藏委員會、併入國科會的原能會、整併成國家發展委員會的研考會與經建會、併入交通部的公共工程委員會、分別併入教育部與勞動部的青輔會;而新聞局將分別併入外交部、文化部。

包括客委會、原民會、退輔會、金管會、財政部、國防部、法務部、經濟部、僑委會等部會都維持現狀。

合併升格》中央釋錢 地方財源只增不減

【聯合報╱記者羅兩莎/台北報導】 2009.04.07 02:29 am


地方制度法三讀,財政部長李述德昨天表示,因應縣市合併及升格趨勢,財政部已重新提出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陳報行政院,中央政府將釋出一成的所得稅(約七百億元)給地方分配,地方政府不論有無升格或合併,兩年後(民國一百年),地方政府財源將「有增無減,沒有縣市會吃虧」。

財政部初步估算,包含台北市在內,各縣市一年將增加五到二百六十一億元的財源;地方政府自有財源比率,將從平均百分之五十提高到百分之七十二點五。

李述德指出,財劃法修正後,地方財源將增加九百六十三億元,不管是維持現狀、合併或升格直轄市的縣市,分配的總數一定會增加,財源「只增不減」。

另外,他還說,因應地方改制,也有相關配套規定,例如,對於新增直轄市或準直轄市,在基本的分配公式外,另將以「專案財源」訂定財源保障機制,但需搭配業務移撥及支出移轉計畫。

其中,在「專案財源」部分,財政部這次修法訂定「財源保障機制」,即將來在中央統籌分配,當中的百分之九十是按公式分配;另在百分之十中,將提撥其中的百分之六作為弭補保障財源差短之用。換言之,是為了因應未來直轄市財源的保障,以作為落實及因應直轄市升格所需的財源。

【記者李順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長劉兆玄昨天舉行高層會議,會商地方制度法後續事宜,決定區自治原則,區長與區代表不以選舉產生,改由官派。內政部規劃九十九年至一百零三年為過渡期,安排優秀鄉鎮市長與區代表為區諮議員,一百零四年起再回歸現行北高直轄市的制度,取消區諮議員。

劉兆玄昨天上午邀集副院長邱正雄、秘書長薛香川、內政部長廖了以、財政部長李述德、政務委員朱雲鵬、蔡勳雄等首長,聽取廖了以有關地方制度法相關後續政策簡報,希望化解縣市爭取合併升格的混亂現象。

相關官員表示,立法院通過的地方制度法修正案,並未確定區自治是否應選舉產生,但依過去地方制度法修正案的規劃,鄉鎮市長應改為官派,及目前北高兩市的區自治都是官派產生,因此,未來縣市合併升格實施區自治,區長與區代表將不再選舉產生。不過,基於對傳統鄉鎮市長、代表會的尊重,內政部擬選派績優者擔任區諮議員,並為榮譽職。

【2009/04/0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