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月23日 星期二

媒體識讀 列高中公民社會課綱

2010/3/22 |

【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指出,今年九月高一生入學適用的「公民與社會」新課綱,將新增「人權」、「媒體識讀」、「新聞專業倫理」「等單元;以高一上為例,新課綱內容與舊課綱差異度達到八成。

教育部表示,民主社會中,許多訊息的傳遞均透過媒體的運作與傳達;因此,高中課程的媒體識讀內容包括「言論自由」、「閱聽人」、「新聞報導與議題設定」、「新聞專業倫理」、「公民監督」、「媒體近用權」等相關議題。

教育部普通高級中學課程公民與社會學科中心學校老師洪慧瑩表示,基於一綱多本政策,高中課程綱要提供知識與價值架構,但並不直接規範課本具體取材內容,也不直接規範個別學校及教師上課選擇的題材。

她表示,對於社會有爭議的新聞處理方式,不論是「置入性行銷」、「動新聞」、「扣應節目的立場」、「災難新聞」、政黨或政府利用媒體作政策宣導等,都是現實問題,由高中老師自行取材。

此外,教育部還選出不錯的教案供全國教師參考。包括嘉義縣立竹崎高中教師賴彥全設計的「媒體達人」,以從英國星光大道成名的蘇珊大嬸(蘇珊鮑以爾)作為題材,列舉各大報對於成名之累的描述用語。引導學生以名偵探柯南的角度觀察、省思,分析不同報社用語、立場及觀點,並思索可改進之處,培養學生自覺及分析批判能力。

除「媒體識讀」外,教育部表示,高中生將有九堂是教有關「人權」的課程,包括總統馬英九於九十八年五月十四日在駐台使節見證下,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宣示台灣人權保障與國際接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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