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0-16
工商時報
【本報訊】
這些年只要輿論談到我國財政危機,相關部會總是宣稱我國債務餘額占GDP比率不到40%,遠低於日本170%,也不及美國及歐洲的60%。政府官員總是強調:「我國政府的債務已獲控制。」但事實真是如此嗎?
我國公債占GDP的比率乍看下,好像比其他國家輕微許多,但這實在是因我國「公共債務法」有關公債的定義不同於國際所致。我國「公共債務法」第四條有關法定債務上限所認列的債務,既不包括非營業基金所借的債務,也不計入國庫券等短期借款,同時也排除具自償性的公債,排除項目之多,可說是舉世無匹;然而美、歐、日所揭露的政府債務範圍,卻將這些長、短期債務悉數計入。由此可知,我國這項數字低於美、日、歐,實拜定義之賜,未必表示台灣財政真的比人家好。
台灣近年談什麼問題都喜歡與國際接軌,何以有關公債的定義卻始終不積極與國際接軌?令人百思不得其解。試想在「公共債務法」計算舉債上限時,東排除一點,西排除一點,如此財政統計、政府債務統計能反映實況嗎?國際貨幣基金自2000年以來一再強調政府財政透明度的重要,台灣有關公債的定義若不能與國際接軌,非但會引起國際的疑慮,也將使台灣置身於財政險境而渾然不知。試想,當府院決策高層看到2008年日本債務占GDP達170%、新加坡84%、美國67%、法國70%,而我國僅35.5%,他們會有何反應?他們會驚嘆台灣的財政狀況好極了,因此便毫無顧忌的舉債編特別預算。近年來特別預算年年編,一點也不特別,連舉債也有順口溜,什麼8年8百億、5年5百億、4年5千億,債愈借愈多,但舉債所獲得的成果卻乏善可陳。
有人可能會說,5年5百億一流大學計畫不是把台大推向了世界百大嗎?但擠入世界百大就意味台灣的大學頂尖了嗎?幾天前一些台大學生舉起「百大?」的標語,諷刺校方如今只知蓋大樓、拚招生,偌大的一所學校,某種程度來說和補習班沒差多少。至於8年8百億治水方案的成效,歷經幾次水災,也可以發現這個計畫與預期相去甚遠。
我國財政已是危機重重,但無奈「公共債務法」第四條所定的法定債務上限中央政府40%、各級政府48%卻排除一堆債務,使得我國債務統計嚴重低估,債務上限形同虛設,從而鬆懈了決策高層的危機意識,大肆舉債,大肆調降遺贈稅。更令人遺憾的是,對於舉債的建設成效則幾至無人聞問的地步,難怪近年全台所興建的蚊子館耗費公帑高逾百億元,荒唐至極,莫此為甚。說到底這全是沒把錢當錢用,而各方所以沒把錢當錢用,這份未能與國際接軌的債務統計,難辭其咎。
那麼,台灣若依據國際定義所呈現的政府債務到底是多少?行政院主計處去年初曾把非營業基金一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有特定財源用以償債的自償性債務、短債納入,加總的結果顯示我國在95年的總債務是5兆1千億元,占當年GDP比率為43.3%。但立法院預算中心依照國際定義估算,98年中央政府債務加計軍公教人員退休金負債、公營事業民營化相關退休金給付3兆7千億元,總債務達8兆5千億元,占GDP已達69.36%,這個比重已與美、歐並駕齊驅;若再納入勞、農、軍、公保的潛在負債,我國中央政府債務已達11兆1千億元,占GDP比重已高達90.49%。然而,更令人驚訝的是,依日前審計部97年度決算報告估算,併計潛在負債後我國政府債務竟已升至19兆7千億元的天文數字。
我國的政府債務到底有多少?如今已是眾說紛紜,莫衷一是,從4兆到19兆之間各有各的版本,使人愈看愈糊塗。輿論固然無需大肆膨脹政府負債以譁眾取寵,但政府也不應抱殘守缺,硬是以一部已不合時宜「公共債務法」來掩飾日趨險峻的財政危機。我們認為,為今之計就是依國際通用的定義儘速修正「公共債務法」,以釐清政府債務的真相。如此一份透明的財政統計,不但可以讓馬總統明白台灣的財政實況,嚴令內閣把錢當錢用,更能贏得國際的信任,長此以往對於提升台灣經濟競爭力也將有莫大的助益。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