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7月21日 星期二

觀念平台-大法官獨立性 民主的磐石

2009-07-21 中國時報 【嚴震生】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正在審理歐巴馬總統提名的拉丁裔女性大法官人選索托梅爾(Sonia Sotomayor),這是美國憲政上制衡設計的重要環節之一,即總統享有大法官的提名權,參議院則有同意權,可以決定是否要通過總統的提名人選。大法官在獲得任命後,由於是終身職,因此在解釋憲法時,可以排除任何的政治干預,或是尋求連任的個人考量,純粹以法理作為其裁決意見的基礎。

 由於總統的個人意識形態或對憲法的特定認知,因此在提名大法官時都會盡量選擇和他政治立場及法律觀點較為接近的法界人士,希望這位大法官在未來審理上訴案件及解釋憲法時,和總統及其支持者所偏好的看法趨同。這並不意味總統可以將其法界親信或台灣今日所稱的「暗樁」布滿最高法院,讓最高法院成為自家開設的一言堂。

 首先,美國的九位大法官既沒有任期制,就不太可能同時死亡將席次一次空出。大法官大都選擇在健康狀況不佳時退休;部分也會勇於任事、鞠躬盡瘁;也有部分在身體仍然健康、思路依舊縝密的情況下,選擇退休,如這次空出席次的蘇特大法官(David Souter)。無論出缺的理由為何,過去六十年中,每位總統在其四年任內平均僅任命一點五位。

 其次,由於美國兩黨的政黨輪替經常發生,二十世紀以來,沒有任何一個政黨連續執政超過二十年,因此即使共和黨的總統全都提名保守派的大法官,民主黨也有機會提名自由派的大法官,而不至於發生一黨通吃的情況。

 再者,由於總統和參議院並不一定屬於同一政黨,因此若總統只看「顏色」,人選有時也會遭到封殺,特別是當提名人本身具爭議時,更是很難通過參議院這一關。雷根總統提名意識形態保守的波克(Robert Bork),在共和黨參議院席次少民主黨十席的情況下,敗下陣來。即使與總統同一政黨,參議員經常也會考量選區的政治傾向,作獨立判斷。

 最後,即使是總統提名、獲得參議院同意而任命的大法官,在就任後不見得一定反映總統所期待的法律見解。

 蘇特大法官雖是老布希總統任命,但在過去近二十年間始終堅守自由陣營的一邊。在二○○○年美國總統大選佛羅里達選票有爭議時,他並沒有選擇支持共和黨所期望的停止計票。

 由於民主黨目前在參議院掌有絕對多數,而這次退休的蘇特原來就是自由派,因此歐巴馬提名同樣傾自由派立場的索托梅爾,並不會改變最高法院的生態。

 不過,若索托梅爾在成為大法官後,作出和歐巴馬總統政治立場相左的主張,我們也不應感到意外,畢竟美國最高法院的獨立性確實有其光榮的傳統,即使身為世界最有權力的美國總統,也只能予以尊重,而不會有想要干預的妄想。

 當然,這些「法界先進」也不會進白宮,提供總統法律意見。

 (作者為政治大學國際關係研究中心美歐所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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