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5日 星期四

財劃法修正/升不升格 統籌款只增不減

【聯合報╱記者李順德、賴昭穎/台北報導】 2009.06.25 08:55 am
縣市升格改制後,行政院長劉兆玄已指示財政部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儘量讓直轄市與縣市的財源分配縮小差距。財政部官員說,修正財劃法原則,是不論縣市是否升格,統籌款都將只增不減。新版財劃法預計兩年後(民國一百年)實施。

行政院官員表示,獲改制升格的縣市不必太高興,升格不代表未來財源一定大幅提升,至於現有直轄市台北市享有的補助,勢必會受影響,未來財政收支劃分法會走向合理化及權責一致的方向。

據指出,劉揆要求修正財政收支劃分法,是設定一百年起,台中縣市合併升格、台北縣升格、高雄縣市合併升格及未能如願升格的縣市的「新地方自治」情勢為修法考慮。

財政部指出,新、舊版財劃法最大的差別在於分配方式,目前直轄市分配比率高達統籌款的百分之四十三,造成資源分配不均的現象;新版財劃法將改以公式分配,讓縣市多分一點,以利均衡區域發展。

官員表示,縣市升格後儘管統籌款增加,但業務也會跟著增加,像是原本由中央政府負擔的健保費、國立高中職改制為市立高中職、監理費用等,支出都會跟著增加。

相關高層表示,財政部長李述德最近兩周勤跑行政院,和副院長邱正雄溝通稅收不足和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問題。相關官員透露,今年一至五月稅收短徵達一千二百多億元,中央政府財政困難,原本財政部打算增加地方九百六十三億財源,將被迫縮水。

官員表示,最近幾次財政部與主計處協調,主計處對財政部所提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正草案,有關「營業稅全部劃歸地方,所得稅一成下放給地方」持反對態度,認為下放九百六十三億的錢給地方,工作也都下得去,否則中央政府總預算未來「連編都編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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