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13日 星期五
新壽保戶退保13億 業務員慫恿保戶拿房抵押投保 金管會罰鍰禁賣保單
2009年03月13日蘋果日報放大圖片
新光人壽以不當文宣和話術,推銷投資型保單,遭金管會禁止停賣所有投資保單3個月。
【廖珮君、吳靜君╱台北報導】新光金(2888)旗下的新光人壽,因不當招攬投資型保單業務,金管會決下重手,即日起全面禁止新壽續賣投資型保單3個月,並處罰鍰240萬元,這是國內首家因投資型保單銷售不當,而遭重懲的業者。金管會表示,總計有千位保戶受害,新壽已全額退還保費,總計求償金額達13億元。
殺雞儆猴
壽險業者說,金管會此舉頗有「殺雞儆猴」意味,希望藉此杜絕壽險業務員不當銷售,未來保單只要銷售不當,可能全都會被停賣。
新光金總經理許澎表示,上個月就已經與金管會討論過,並且對於該案的相關主管,調職、解聘及撤銷登錄都有,牽涉業務人員約有30多位,同時也將全部保費13億元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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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罰款240萬元
至於金管會處分240萬元以及禁止販售投資型保單3個月,許澎表示,從金融海嘯發生以來,投資型保單就已經賣不出去,停止販售投資型保單3個月,對公司業績影響不大。
據金管會初步調查,銷售不當的是新壽旗下賣得最好的「得意理財系列」投資型保單」,主要銷售不當有二,一是保證獲利,南部業務員對保戶宣稱,只要投入100萬元、就保證獲利4%;二是壽險業務員要求保戶拿房子抵押借錢去買該保單。
本金甚至賠一半
金管會認為,用此不當行銷手法和話術,已嚴重違反《保險法》,更導致重大消費爭議,也要求新壽提改善計劃。
金管會保險局副局長曾玉瓊說,經新壽清理後,該系列投資型保單共有1000位保戶受害,目前已由新壽做全額退還保費,總計求償金額達13億元。據了解,保戶最嚴重是本金賠掉一半,去年底向金管會投訴,此新壽業務員銷售不當事件才爆發出來。
要求提懲處報告
據統計,新壽2007年4月起推出一系列「得意理財」投資型保單,該系列保單共有3張,包括「得意理財變額壽險保單」、「金得意變額萬能壽險保單」及「金好意變額萬能壽險保單」,2007~2008兩年總計銷售25萬張、保費收入800多億元,幾乎佔所有新壽投資保單的9成以上,而投資保單一向是新壽保單的主力業務,投資型保單遭停售後,恐重擊新壽業務。
曾玉瓊說,新壽內部整個銷售流程、高階經理人作業與制度面嚴重疏失,加上投訴保戶、求償金額甚高,才決定重懲,新壽還將提報懲處名單與改善報告。
曾玉瓊說,新壽若想縮短「禁賣期」,得在3個月內的停售期間,提出具體改善計劃,並經新光金和新壽獨立董事和監察人覆核確認,新壽還得委託外部獨立機構驗證,並出具確實改善評估報告,報請金管會,才能縮短禁賣期。
據金管會了解,銷售不當部分多是由內部業務主管,直接督導銷售,如號稱保證獲利的「104專案」,是南部地區業務主管指示旗下業務員,利用此行銷手法賣保單,至於遊說保戶拿房子抵押買保單的「固特利房貸專案」,也是由督導銷售主管指示業務員,遊說保戶,抵押房子借錢去買保單,金管會已要求新壽自提懲處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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