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7日電】 2009.02.17 01:43 pm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委員翁曉玲今天表示,未來NCC進一步修正衛星廣播電視法時,會將法的名稱易名為「頻道管理法」,將無線、有線電視全部納入管理。
中華民國新聞評議委員會今天舉辦「衛星廣播電視法修法內容」座談會,翁曉玲在會中表示,這次修正衛廣法強調頻道內容的管理,這代表未來NCC將朝向頻道內容管理方向走。
NCC在今年2月初完成衛廣法修正,翁曉玲表示,下一階段的修法會將法的名稱更改為「頻道管理法」,將無線、有線電視全部納入管理,也就是以衛廣法的基礎做為平台管理的標準,屆時廣播電視法、有線電視廣播法中涉及頻道內容的條文都會一併修正。
在今天的座談會中,電視業者對衛廣法修正草案中有關問責機制的條文有意見。TVBS新聞部副理陳依玫表示,引進倫理委員會等外部機制,容易讓人有干預新聞自由的質疑,她建議只需原則規範即可,不必訂定罰則,待半年以後再檢討。
衛星廣播公會秘書長鍾瑞昌也表示,公會已有新聞自律委員會,NCC不必跳到第一線。
置入性行銷也是與會學者專家討論的重點。台灣師範大學大眾傳播研究所教授胡幼偉直指,電視台其實最擔心的是「業配新聞」受到影響,特別是經濟不景氣時刻,電視台為了廣告收入,不得不採訪某些新聞,否則50%的新聞不用做了。
胡幼偉同時表示,置入性行銷最大的「金主」是中華民國政府,金主拼命編列預算要求各部會宣傳,電視台收了費用播出置入性行銷節目被處罰,而NCC又是政府的一部分。他擔心日後執法一定問題重重。
【2009/02/17 中央社】
http://udn.com/NEWS/NATIONAL/BREAKINGNEWS1/4740866.shtml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